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年防爆灯具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公告,本次共抽查了全省10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0批次防爆灯具产品,本次抽检批次合格率80%。其中,生产领域9家企业9批次,流通领域1家企业1批次。本次抽查中山东华鼎伟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东风人电器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隔爆接合面。
本次抽查依据GB.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2-《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3-《爆炸性环境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等标准的要求,对防爆电气产品的抗冲击试验、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非铠装电缆和带编织覆盖层电缆的夹紧试验、隔爆外壳引入装置的附加要求、隔爆接合面、外壳耐压试验、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最高表面温度、热剧变试验、绝缘强度试验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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