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防火间距
厂房的防火间距
一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为6m。
一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
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
表一表一可以由一个公式算出:防火间距=A+B+C(B、C分别对应的两个厂房或仓库)
A:高层=13;甲类=12;乙、丙、丁、戊类=10(当满足多种情况时,取大值。例如:甲类一二级单多层建筑与乙类一二级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为:A=13,B=0,C=0,防火间距=A+B+C=13+0+0=13)
B:一二级=0;三级=2;四级=4
C:一二级=0;三级=2;四级=4
以下为具体规定:
⑴甲类,乙类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分别不应,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分别不应,不宜小于30m。(不应与不宜有什么区别?求大神指教)
⑵两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防火间距不限,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
⑶两厂房相邻等高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防火间距不限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
⑷两厂房相邻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较低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无天窗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
⑸单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按上表减少2m,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将戊类厂房等同于民用建筑。
⑹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置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⑺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外墙均为不燃性墙体,当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防火间距可按上表减少25%。
⑻发电厂内的主变压器的油量可按单台确定。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既有厂房,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
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
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①当较高一面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防火间距不限。②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无天窗或洞口、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墙上开口部位采取了防火措施,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以上两条只是针对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
厂房外附设有化学易燃物品设备的防火间距:不燃材料制作的设备可按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确定。总容量不大于15m的丙类液体储罐,当直埋于厂房外墙外,且面向储罐一面4.0m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厂区围墙与厂区内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围墙与建筑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m,围墙两侧的建筑间距应满足相应建筑的防火间距的要求。
仓库的防火间距
甲类仓库之间及与其他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道口等的防火间距
表二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其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
表三表三注意以下内容:⑴单层、多层戊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表三减少2m。
⑵两仓库相邻外墙均为防火墙,防火间距可减少,丙类仓库不应小于6m,丁戊类不小于4m。
⑶两仓库,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两仓库占地面积之和不大于规定的一座仓库大小,防火间距不限。
⑷相邻两座高度相等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仓库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且两仓库占地面积之和不大于规定的一座仓库大小,防火间距不限。
⑸除乙类第六项物品外的乙类仓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甲类仓库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乙类六项: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
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
表四表四注意一下几点:⑴两座建筑相邻较高的外墙为防火墙,或者高出较低一座屋面15m及以下为防火墙,防火间距不限。
⑵两座建筑等高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相邻任一侧为防火墙,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防火间距不限。
⑶两座建筑较低一座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相邻外墙为防火墙,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屋顶无天窗,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对于高层建筑不应小于4.0m。
⑷相邻两座单、多层建筑,当相邻外墙为不燃性墙体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面积之和不大于该外墙面积的5%时,其防火间距可按表四减少25%。
⑸相邻两座建筑中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屋顶无天窗,相邻较高一面外墙高出较低一座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设置符合规定的防火分隔水幕或防火卷帘时,防火间距不小于3.5m,高层不小于4m。
⑹建筑高度大于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的建筑防火间距,符合以上减少条件仍不减少。
⑺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既有建筑耐火等级按四级确定。
⑻相邻建筑通过底部的建筑物、连廊或天桥连接时,其间距按表四确定。(言外之意是即使满足减少条件也不减少)
⑼民用建筑与10kv及以下的预装式变电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
2.建筑平面布置
㈠设备用房布置:
⑴锅炉房、变压器室:宜单独设置,确需与建筑贴邻设置,应采用防火墙与所邻建筑分隔,且不应再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
①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燃气锅炉可设在地下二层或屋顶。设在屋顶上的常(负)压燃气锅炉,举例通向屋面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于6m,燃油锅炉应采用丙类液体作燃料,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应采用相对密度小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
②锅炉房、变压器室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③锅炉房、变压器室等与其他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隔开,隔墙,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④锅炉房内的储油间总储量不应大于1m,且储油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锅炉间分隔,防火隔墙上确需开门为甲级防火门。
⑤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
⑥多油的设备间应设置储油设施。
⑦油浸变压器的总容量不应大于kV·A,单台容量不应大于kV·A。
⑧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应设置相适应的灭火设施。
⑨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爆炸泄压设施,燃气、燃油锅炉房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并应符合规定。
⑵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符合以下:①宜在首层及地下一二层,不应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下或贴邻。
②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小时的不燃性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③机房内的储油间总储量不应大于1m,储油间采用3.00h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房隔开,开门甲级防火门。
④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应设置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当建筑内设置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机房内也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⑶液化石油气瓶组:①应设置独立的瓶组间。②不应与住宅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其他高层公共建筑贴邻,液化石油气气瓶总容积不大于1m的瓶组间与所服务的其他建筑贴邻时,应采用自然气化方式供气。
③液化石油气瓶的总容积大于1m、不大于4m的独立瓶组间
表五④瓶组间的总出口管道上应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
⑤瓶组间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⑷消防控制室:①单独建造,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②附设在建筑物内宜在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墙部位,采用2.00h的防火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③严禁与消防无关的电线穿过。④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用房附近。
⑸消防设备用房:①分隔: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耐火等级不低二级。②附设在建筑内不应再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疏散门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③通风、空调机房和变配电室开向建筑内的门为甲级防火门。消防控制室和其他设备房间为乙级防火门。消防水泵房的门为甲级防火门;消防电梯机房与普通电梯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分开,如开门甲级防火门。
㈡人员密集场所布置
⑴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宜布置在首层或二三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当必须设置在其他楼层时,应满足:①一个厅、室建筑面积不宜超过㎡。②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两个。③当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④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⑵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宜布置在首层或二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宜布置在带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并采用2.00h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1.00h的不燃性楼板,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确需设置在其他层应符合:
①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设在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地坪高差不应大于10m。
②布置在地下或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面积不应超过㎡。
③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防烟排烟设施等。
⑶剧场、电影院、礼堂:宜设在独立的建筑内,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时,不应超过2层,确需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应至少设置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并符合以下:①采用2.00h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隔离。
②设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时,观众厅宜布置在一二三层,确需布置在四层及以上时,一个厅、室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且每个观众厅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
③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
④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在地下一层不应在地下三层及以下。
⑤设置在高层,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⑷商店、展览建筑:为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两层;四级应为单层。是指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时应布置在一二层;四级一层。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地下或半地下的营业厅、展览厅不应经营和储存展示甲乙类火灾危险物品。
㈢特殊场所布置
⑴儿童活动场所布置: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房活动场所宜单独设置,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一二级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三级建筑不应超过2层;四级建筑为单层。确需设置在其他建筑时:①采用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隔开,门窗用乙级防火门窗。
②设在一二级建筑内时,应布置在一二三层;三级建筑内时,应布置在一二层;四级建筑内时,应布置在一层。
③高层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设在单多层家住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⑵老年人照料设施:宜独立设置,当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已设置在首层,并应符合:
①独立建造的一二级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建筑高度不宜大于32m,不应大于54m;独立建造的三级耐火等级老年人照料设施不应超过2层。
②应采用2.00h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隔开。开恩创为乙级防火门窗。
③当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时,应设置在地下一层,每间用房建筑面积不应大于㎡且使用人数不应大于30人。
④当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设置在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时,每间用房建筑面积不应大于㎡且使用人数不应大于30人。
⑶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①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两层;采用四级,应为单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档甚至在四级内时,在首层。
②医院和疗养院的病房楼内相邻护理单元之间采用2.00h防火隔墙分隔,开门为乙级防火门,走道上的门为常开防火门。
⑷教学建筑、食堂、菜市场:三级耐火建筑,不超2层;四级为单层。设在三级建筑内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四级建筑内,应布置在首层。
㈣住宅建筑及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住宅建筑与除了商业服务网点以外的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应符合:①住宅与非住宅之间,采用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1.5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高层时用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2.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
②住宅与非住宅之间的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为住宅服务的地上车库应设置独立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采用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设置。
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时,盖层应设置两个安全出口货疏散门。
㈤工业建筑附属用房布置
⑴办公室、休息室:①甲乙类生产场所(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②甲乙类厂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确需贴邻本厂房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采用3.00h的防爆墙隔开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③丙类厂房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采用2.5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隔开,并至少设置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开门为乙级防火门。
④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且不应贴邻建造。
⑤丙丁类仓库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采用2.5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分开,并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门为乙级防火门。
⑥员工宿舍严禁设在厂房仓库内。
⑵液体中间储罐:厂房中的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的房间内,容积不应大于5m,该房间采用3.00h的防火隔墙和1.5h的楼板分隔,门为甲级防火门。
⑶附属仓库:①厂房内设置不超过一昼夜需要量的甲乙类中间仓库时,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分隔开。
②厂房内设置丙类仓库,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设置丁戊类仓库时,采用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隔开。
总结
防火间距这一章的内容比较多,内容比较零散,数值较多,有些有规律,需要我们在季节的基础上,熟练掌握,灵活运用。
学习消防是一个漫长而枯燥无味的过程,希望大家能够坚持学习,相信大家最后一定能通过考试。大家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