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敢带非防爆手机进作业现场已有18人因此

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

手机已成为我们形影不离的小伙伴,

打电话、看新闻、社交、拍照、购物....

现代人离了手机简直就“不能活”

手机的出现带给我们太多便利,

但是使用不当也是会造成很大危害的!

事故案例1

年9月21日山西孝义市山西信发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火灾事故,现场浓烟滚滚。

官方通报原因为:外施工单位在信发公司碱厂石蜡车间外检修施工时,工人未使用防爆手机,产生静电打火,不慎将现场存放的树脂空桶点燃!

事故案例2

年12月24日9时45分,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

调查组认为事故直接原因是:喷浆队5名工人在未采取检查和排放瓦斯的情况下,擅自打开栅栏进入盲巷作业,携带的非防爆手机引燃盲巷内积聚的瓦斯,形成了瓦斯爆炸。

手机竟成“引爆炸弹”

这是为什么呢?

(建议在WiFi状态下观看)

普通手机在使用中由于高频电磁波,会产生射频电火花、由于摩擦会产生摩擦电火花、设备自身打火产生的火花及电池自身爆炸等危险因素,而成为着火源。

这也是为什么许多危险作业区域

明令禁止携带非防爆手机的原因!

其实,不单单是非防爆手机会成为着火源

有些设备工具带入现场同样会造成严重后果

事故案例3

年3月4日9时15分,武汉科迪奥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承接的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米砼砖砌烟囱防腐工程(以下简称烟囱防腐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闪燃引发高坠事故,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6万元。

直接原因:在烟囱防腐工程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吊篮内放置有较多的玻璃鳞片胶泥、固化剂、促进剂、天那水等易燃液体,且施工中采用了非防爆型电气设备。易燃液体挥发物与空气混合形成局部可燃环境,遇电气火花发生闪燃,引发吊篮内的可燃物质及烟囱内壁防腐涂层的燃烧。由于烟囱内火焰灼烧,吊篮钢丝绳强度降低,发生断裂,致使吊篮坠落。

事故案例4

年3月18日9时47分,位于滨州市沾化区的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明化工”)双氧水装置氢化塔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

事故原因直接原因:企业有关人员没有采取有效隔绝、置换措施,进入氢化塔下塔作业。塔底排凝管线球阀和氮气进口管线(即变更后的中塔纯氢进口管线)截止阀内漏,氢气串入塔内,与从上部人孔进入的空气混合,遇点火源发生爆炸。

可能的点火源:非防爆工具、电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点火源是可能的点火源之一。作业人员携带非防爆的钢制套筒扳手、钢卷尺、手电筒、手机进入塔内,使用过程中存在撞击、摩擦打火,有引起氢气爆炸的可能。

事故案例5

年6月29日16时20分左右,中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辽阳石化)炼油厂原油输转站1个3万立方米的原油罐在清罐作业过程中,发生可燃气体爆燃事故,致使罐内作业人员3人死亡,7人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直接原因:现场清罐作业时产生的油气与空气混合,形成了爆炸性气体环境,遇到非防爆照明灯具出现闪灭打火,或铁质清罐工具作业时撞击罐底产生的火花,导致发生爆燃事故。

应急君在此提醒大家

进入易燃、易爆等危险生产区域

切记选择防爆设备

另外入秋后静电产生更不能忽视!

来源:班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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